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长新信组发【2018】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按照《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吉政发〔2014〕40号)、《长春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长府发〔2018〕5号)、《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2018年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相关要求,做好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加快推进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构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信用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吉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吉政发〔2014〕40号)、《长春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2018年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相关要求,结合长春新区实际,大力宣传国家、省、市、长春新区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针政策、信用制度、信用典型案例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舆论引导。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新区各开发区、各部门要站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超前谋划,周密组织,主动服务,狠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做好宣传工作。
多方联动,增强实效。要发挥新闻宣传、社会宣传的各自优势,丰富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着力创新宣传报道的方式和手段,多采用群众熟悉的语言,生动反映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亮点成效和典型经验,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提升新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显著的宣传效果。
密切联系,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市委宣传部的密切配合、与新区各部门的对接联系,深入挖掘新区各开发区、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和诚信典型,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促进传统媒体与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的联动,努力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舆论引导,着力营造长春新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升促进经济发展的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努力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进入全国19个国家级新区前列,在全省全市“当尖兵、作表率”,为长春新区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四、宣传重点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政策精神。宣贯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部署和举措,对重要政策法规进行深刻解读;
(二)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宣传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机构建设情况及工作动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目标要求。
(三)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宣传诚信个人、诚信企业的先进事迹,在区内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实际成果。宣传长春新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探索、新政策和新成果。
五、宣传安排
(一)对外宣传
1.全媒体新闻宣传
围绕长春新区信用信息平台的功能作用和长春新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具体举措进行新闻宣传。推动《吉林日报》《长春日报》《新文化报》《东亚经贸新闻》《城市晚报》《长春晚报》、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长春广播电台、新华网、新浪网、凤凰网、大公网、文汇网、今日头条等平面、电视广播、网络,域内、域外多家媒体以新闻报道方式重点宣传长春新区全面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措施等相关内容。
2.专版专题宣传
在吉林日报、长春日报开展专版、专栏宣传;在吉林电视台、长春电视台开展专题报道。根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要求,针对社会公众普及信用知识、展示工作成果,多角度、多层面集中宣传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展示长春新区在创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新举措和新成就。
3.网络专项宣传
在新华网、新浪网、凤凰网、大公网、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根据新区信用体系重点活动和重要时点开展专项宣传。
4.自有阵地宣传
通过新区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快捷灵活的传播媒介扩大长春新区的知名度,达到网络覆盖式宣传效果。
5.重要节点宣传
(1)长春新区信用信息平台启动仪式宣传。根据《2018年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系列活动安排,2018年8月底,对“长春新区信用信息平台启动仪式”进行新闻宣传,拟在吉林日报、长春日报进行专题宣传,邀请新文化报、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长春晚报、长春电视台、吉林电视台、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今日头条等媒体进行新闻报道。
(2)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根据《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0年)》系列活动安排,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2”网络诚信宣传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节点和时机,邀请吉林日报、长春日报、城市晚报、新文化报、长春晚报、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电视台、长春广播电视台、新华网、凤凰网、新浪网、大公网、今日头条等平面媒体、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媒体,及时采编播报相关专题报道和新闻报道。
6.发布信用“红黑名单”
通过“信用长春新区”网站、长春新区政务网、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微博,以产品质量、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建筑施工等领域为重点,定期发布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及时宣传一批诚信案例、人物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失信行为,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二)社会宣传
公益广告宣传。协调各开发区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户外广告牌、条幅、桁架、工地围挡等载体宣传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标语和口号,提高美誉度和知晓率,打造街头正能量。
六、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的组织保障,成立长春新区信用文化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长春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唐继东担任;副组长由长春新区新闻中心主任刘林担任;各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分管宣传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二)保障措施
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长春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落实意义大、任务重、头绪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困难和问题不埋怨、不推诿,同心协力共同解决。
总结完善,注重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和意见。